|
環保廢物熔化系統試驗設施之監察
前言
點擊下圖檢視圖表
在環保廢物熔化系統試驗設施運作期間,本公司對廠內煙囪排放及廠外空氣質素
作出嚴謹的監察,並委任了香港生產力促進局為是次項目的獨立顧問(下稱"獨立顧問"),該局亦指派
了香港浸會大學對空氣樣本作出分析。
兩所廠外空氣監察站(分別設於屯門蝴蝶h及龍鼓灘村)於二零零四年十二月起正式運作,收集空氣樣本,以量度空氣質素
的背景數據,包括總懸浮粒子、可吸入懸浮粒子、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二噁英及重金屬的變化。這兩所空氣監察站持續運作直至該環保
廢物熔化系統試驗設施停止運作後一個月為止。
該試驗設施的排放煙囪亦安裝了持續監察儀器,監察項目包括: 總有機碳、氯化氫、氟化氫、二氧化硫、氧化氮、一氧化碳及不透光率。
而獨立顧問則定期量度重金屬和二噁英(請參照下頁 樣本提取之頻率)。
試驗設施在正式運作時,所有廠內持續監察結果全於三個工作天內於此網頁公佈,定期監察結果在收到由獨立顧問核實的報告後,亦
全於三個工作天內發佈。
|
監察結果
(1) 廠外 監察項目包括總懸浮粒子、可吸入懸浮粒子、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二噁英及重金屬,
每月由獨立顧問提供有關數據。
|
(2)
廠內煙囪排放持續監察項目包括總有機碳、氯化氫、氟化氫、二氧化硫、氧化氮、一氧化碳及不透光率,數據由安裝於廠內煙囪的測量儀器提供。
(3)
廠內煙囪排放定期監察項目包括二噁英及重金屬,數據由獨立顧問提供。
廠外監察提取樣本之頻率
|
二氧化硫及二氧化氮 |
持續不斷 |
|
總懸浮粒子及可吸入懸浮粒子 |
每六天一次 |
|
重金屬 |
每六天一次,樣本混合後,每月作出分析 |
|
二噁英 |
每月二次 |
環保署之批准
設施的測試已順利完成,環保署亦批准試驗設施的正式運作。本公司會詳加分析物料回收、循環再造及不能循環再造物料之處置。
按照原定的計劃,運作的時間及廢物之處理量維持不變。
牌照之更新申請
預計此測試項目將不能於原定牌照限期內完成,本公司已向環保署申請更新牌照,以便完成「環保廢物熔化系統」之技術測試。牌照之更新,絕對沒有增加該項目的總運作時間(累計不超過十六星期),也沒有增加廢物之處理數量(不多於每天二十四公噸)。
註 : 牌照已於2005年11月25日更新,
有效期至2007年11月24日,而所有運作條件維持不變。由於此項目已完成,本公司己再沒有任何之牌照更新。
試驗設施之運作情況
由於此研究項目已成功完成,
試驗設施亦於2005年12月17日起停止運作。
試驗設施的清拆
清拆試驗設施屬被界定為指定工程項目,因根據《環境影響評估條例》(第499章)它屬於須清拆環境許可証的工程類別。
清拆程序已展開,當中包括按照《環境影響評估條例》的指引準備及呈交一份工程項目簡介予環境保護署。
在公眾審閱及諮詢工程簡介後,環境保護署已發出環評研究概要。本公司正在準備一份符合環評研究概要的環評報告遞交環境保護署以獲取環境許可証。
在申請環境許可証的程序內,當中必須包括環境保護署認可的污染評估計劃書(CAP)。所以我們已制定了一份污染評估計劃書,並已呈交環境保護署檢閱。環境保護署亦於2008年1月29日批准了我們的污染評估計劃書。與此同時,場地勘察工作現已進行,以配合條例上的要求。
環境保護署已於2008年5月27日核准就已完成的場地勘察匯編而成的污染評估報告書(CAR)。
清拆試驗設施的工程亦須先得到屋宇署就此拆卸工程所發出的許可才會進行。屋宇署亦已於2009年3月13日核准了我們與建築工程顧問協作制定,並於2009年1月20日所呈交的拆卸圖則。
經過由環境顧問作出對於環境評究的一連串的評估和研究,完成了一份符合環評研究概要的環評報告書,並於2009年3月20日呈交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署亦已於2009年5月4日對於此環評報告書,及應該署及顧問要求的所有修訂,評價為適合予公眾查閱。公眾查閱期為2009年5月15日至2009年6月13日。
環境保護署待公眾查閱期完成後,已於2009年6月23日發出對於清拆位於屯門踏石角的環保廢物熔化系統試驗設施的環評報告書的核准。
環境保護署並已於2009年6月24日就該拆卸工程發出了解除指定工程項目運作的環境許可證 (EP) 。
有關清拆此試驗設施已核准的環評報告書及已發出的環境許可證,已詳列於環境影響評估條例的網頁內,可供查閱。 (http://www.epd.gov.hk/eia)
。
試驗設施的現況
有繼於已核准的環評報告及已發出的環境許可證內的批示,拆卸試驗設施的前期工作已經展開。
就此拆卸工程,我們向屋宇署表列的認可專門承建商 (拆卸工程) 發出招標。並已於2009年7月24日批出此拆卸工程的合約。
就該拆卸工程,已按屋宇署所訂明拆卸工序,附上一份工地督導計劃及其有關的文件,並於2009年8月11日向屋宇署申請,就該拆卸工程所須,由該署發出的施工同意書。
按屋宇署的要求,工地已進行所須的防範措施,包括圍板及路障的架設。
2009年9月8日屋宇署已對此拆卸工程發出施工同意書。拆卸工程隨即根據有關環評報告書(EIA)及環境許可證的指引及條款在2009年9月15日展開,並按原定計劃於2009年12月7日完工。
聯絡方法
如對此項目或監察報告有任何查詢,請聯絡:
黃宇光先生
電話: (852)
2440 5209
傳真: (852)
2441 3421
電郵:
michaelw@gich.com.h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