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废物熔化系统试验设施之背景数据现可在这里找到。
废物转化能源:环保废物熔化系统 (与水泥工艺共生的废物处理系统)
合作单位:青洲国际有限公司、香港科技大学
资助机构:创新及科技基金辖下之大学与产业合作计划
背景资料:香港的废物问题
- 过去数年,香港固体废物的生产量每年以平均百分之三的幅度增加,单是2006年,每天弃置于堆填区的都市固体废物已达九千二百七十九公吨(资料来源∶环境保护署
- 香港固体废物监察报告(2006)),约相等于一百架双层巴士(体积)。
- 估计香港的三个策略性堆填区会于五至八年间被填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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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再造(Recycling)只可解决一部分的废物处理的问题,对于不能回收及循环再造的废物,一个可持续的处理方法是必需的。香港环境保护署为固体废物处理定下的宗旨已由过往的弃置策略(Disposal)(即堆填方法)发展成减少及回收策略(Recovery),这不单指实质物料的回收,还包括能源的回收。
项目理念:废物转化为资源
此项目之目的是设计一套都市固体废物综合管理系统,把废物处理融合于水泥工艺当中,利用水泥生产过程中,可中和及净化气体的特性,无污染地高温处理废物,形成一套废物处理与水泥生产「共生」的系统。
废物转化为资源的策略有下列两大优点:
- 废物转化为物料
废物经高温处理后剩余的灰烬可被循环再造,用作为水泥生产的熟料。
- 废物转化为能源
废物经高温处理后所产生的能源可以被回收并发展为燃料替代品,可支持水泥工艺系统的运作,减少不能再生能源(例如:煤)的耗用。
综合废物管理系统
「环保废物熔化系统」并非只是一个焚化炉,亦非传统的废物处理模式,而是一套综合都市固体废物处理的设施,支持废物循环再造。都市废物进入其系统时,会先经物料回收及循环再造设施作初步筛选,回收可循环再造的物料;其它没有回收价值的物料最后便会经高温处理,转化为有用的物料及能源。
下图比较“堆填方案”及“环保废物熔化系统方案”下之废物生命周期的分别∶
试验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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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是次计划将于屯门踏石角青洲英坭厂址兴建一座示范性规模的试验设施,包括一个物料回收及循环再造设施和一个用作废物高温处理的环保熔炉,旨在验证「
环保废物熔化系统」的技术可行性。
根据《空气污染管制条例第十四条》,青洲英坭已于2002年10月30日向环境保护署提交《空气污染管制(指明工序)》牌照的申请。2003年11月25日环保署正式批核申请并发出牌照,准许在屯门踏石角进行「环保废物熔化系统」的试验。详情可浏览环境保护署有关的网页。
试验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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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与答
根据环保署发出的牌照订明,试验设施的运作在两年内(由2003年11月25日起)累计不得超过十六星期。试验将包括多个测试模式,在不同模式之间,试验设施的运作有机会稍作停顿,以便作相应的调整。故此,试验设施的总运作时间会以累积其真正运作的日子计算
。
根据环保署发出的牌照订明,试验设施每天不可处理多过二十四公吨的都市固体废物。相比于香港每天弃置于堆填区不少于九千公吨的都市固体废物,此设施只为一个小规模的试验
。
在试验设施运作期间,香港生产力促进局作为独立顾问(下称“独立顾问”)会负责定期监察烟囱的排放及区内空气质素的变化,包括总悬浮粒子、可吸入悬浮粒子、二氧化硫、二氧化氮、重金属及二恶英。根据环保署发出的牌照订明,主要的数据亦须持续并实时呈交环保署,以供当局监察试验设施的运作。而独立顾问则聘用香港浸会大学的实验室为其作样本化验。
环境保护署发出的牌照要求此试验设施必须符合所有排放标准(包括重金属和二恶英),有关标准与最严格的国际标准是一致的。
此试验设施只属临时建设,主要目的是透过试验设施的运作去收集数据,供日后进一步研究之用。
试验设施
此试验设施的兴建工程已于2005年2月完成。
设施的测试已于2005年4月及7至8月进行,根据牌照的要求,向环保署展示该试验设施的表现。试验设施的正式运作已于2005年10月初开始及于2005年12月完成;每日处理不多於二十四公吨的都市固体废物,运作时间最长累积合共十一星期。
本公司于屯门区内设置了两
所空气监察站,分别位于蝴蝶邨及龙鼓滩村,这两所监察站于2004年12月开始运作,以量度背景数据;试验设施运作期间亦继续运作,直至整个计划完结后一个月为止。
监察站的背景数据可在这里找到。
设施的测试已顺利完成,环保署亦批准试验设施的正式运作。本公司会详加分析物料回收、循环再造及不能循环再造物料之处置。按照原定的计划,运作的时间及废物之处理量维持不变。
预计此测试项目将不能于原定牌照限期内完成,本公司已向环保署申请更新牌照,以便完成「环保废物熔化系统」之技术测试。牌照之更新,绝对没有增加该项目的总运作时间(累计不超过十六星期),也没有增加废物之处理数量(不多于每天二十四公吨)。
注:
牌照已于2005年11月25日更新,有效期至2007年11月24日,而所有运作条件维持不变。由于此项目已完成,本公司己再没有任何之牌照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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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设施之运作情况
由于此研究项目已成功完成,试验设施亦于2005年12月17日起停止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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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设施的清拆
清拆试验设施属被界定为指定工程项目,因根据《环境影响评估条例》(第499章)它属于须清拆环境许可证的工程类别。
清拆程序已展开,当中包括按照《环境影响评估条例》的指引准备及呈交一份工程项目简介予环境保护署。
在公众审阅及咨询工程简介后,环境保护署已发出环评研究概要。本公司正在准备一份符合环评研究概要的环评报告递交环境保护署以获取环境许可证。
在申请环境许可证的程序内,当中必须包括环境保护署认可的污染评估计划书(CAP)。所以我们已制定了一份污染评估计划书,并已呈交环境保护署检阅。环境保护署亦于2008年1月29日批准了我们的污染评估计划书。与此同时,场地勘察工作现已进行,以配合条例上的要求。
环境保护署已于2008年5月27日核准就已完成的场地勘察汇编而成的污染评估报告书(CAR)。
清拆试验设施的工程亦须先得到屋宇署就此拆卸工程所发出的许可才会进行。屋宇署亦已于2009年3月13日核准了我们与建筑工程顾问协作制定,并于2009年1月20日所呈交的拆卸图则。
经过由环境顾问作出对于环境评究的一连串的评估和研究,完成了一份符合环评研究概要的环评报告书,并于2009年3月20日呈交环境保护署。环境保护署亦已于2009年5月4日对于此环评报告书,及应该署及顾问要求的所有修订,评价为适合予公众查阅。公众查阅期为2009年5月15日至2009年6月13日。
环境保护署待公众查阅期完成后,已于2009年6月23日发出对于清拆位于屯门踏石角的环保废物熔化系统试验设施的环评报告书的核准。
环境保护署并已于2009年6月24日就该拆卸工程发出了解除指定工程项目运作的环境许可证
(EP)
。
有关清拆此试验设施已核准的环评报告书及已发出的环境许可证,已详列于环境影响评估条例的网页内,可供查阅。
(http://www.epd.gov.hk/e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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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设施的现况
有继于已核准的环评报告及已发出的环境许可证内的批示,拆卸试验设施的前期工作已经展开。
就此拆卸工程,我们向屋宇署表列的认可专门承建商
(拆卸工程)
发出招标。并已于2009年7月24日批出此拆卸工程的合约。
就该拆卸工程,已按屋宇署所订明拆卸工序,附上一份工地督导计划及其有关的文件,并于2009年8月11日向屋宇署申请,就该拆卸工程所须,由该署发出的施工同意书。
按屋宇署的要求,工地已进行所须的防范措施,包括围板及路障的架设。
2009年9月8日屋宇署已对此拆卸工程发出施工同意书。拆卸工程随即根据有关环评报告书(EIA)及环境许可证的指引及条款在2009年9月15日展开,并按原定计划于2009年12月7日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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